关于举办2018年重庆市初(中)级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3242

庆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关于举办2018年重庆市初()级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各高校、游泳及水上游乐场所:

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体育市场,加强公共游泳及水上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重庆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决定在长江师范学院开展游泳救生员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与条件

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大学生以及致力于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社会人士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参加培训。

  1.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遵守救生员守则,具有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无游泳禁忌症者。

  3.初级游泳救生员考核要求

1)理论闭卷考试。

2)达标测试: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为达标;20米潜泳:蹬边出发潜泳20

3)实操考核:安全预防、现场赴救、现场急救

4.级游泳救生员考核要求

1)达标测试:25米速度游男子18秒、女子20为达标;水中徒手踩水:水中徒手踩水20

3)实操考核:现场赴救、现场急救、培训与管理

二、培训式和内容

  1.培训方式:自学和集中培训。

  2.授课内容:根据《游泳救生员培训大纲》从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进行培训。

三、考核鉴定

由重庆市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组织鉴定。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8年6月8日—10日

 2.培训地点: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李渡校区)

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8年6月14日—15日

 2.考试地点: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李渡校区)

、证书

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统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游泳救生工作人员执业唯一官方认可的权威资格证明,证书可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费用收取

1.初级培训费:9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

报名办法及相关说明

 1.报名

即日起到6月8日止,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联系人:谷金波 手机:13896661446

 2.报到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6月8日(每天下午14:30——16:00)

(2)报名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弘毅体育馆119办公室;

(3)联系人:田威手机:13996991994

樊绿柳 手机:15826425328

 3.提交材料:2寸蓝底无冠登记电子照片1张;

 4.外地培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请参加培训学员自备游泳用具(衣、裤、镜、帽),按时参加理论学习和技能实践培训及考核,无故旷训者不允许参加考核。

              


                                          重庆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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