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关于举办2018年重庆市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的通知
各区县体育局、游泳场(馆)、会所、宾馆及水上游乐场所、各高校:
根据《关于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6]589号)文件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游泳社会体育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体职鉴字[2008]21号)精神,重庆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属培训基地长江师范学院将开展“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全市经营性游泳场(馆)、俱乐部、会所、宾馆及水上游乐场所(含漂流)从事教练的人员,退役运动员,在校体育专业大学生、教师以及游泳爱好者,须具有以下条件可报名:具有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游泳技能以及教学组织能力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由游泳理论知识扎实、专业技能水平高、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家授课;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大纲》进行授课,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8年6月8日—10日
2.培训地点: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李渡校区)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8年6月14日—15日
2.考试地点: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李渡校区)
五、考核鉴定
由重庆市体育局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统一鉴定。考试分为理论与技能两部分。理论考试100分,采用闭卷笔试,60分为及格;技能考试部分总分100分,由鉴定考评员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00米混(50蛙泳+50自)对蛙泳技术进行讲解和示范,60分为及格。
(一)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内容:
1.理论考试(闭卷);
2.基本技术:100m游泳(50 m蛙泳+50 m自由泳或仰泳),达标时间为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3.教学指导能力:熟悉水性、蛙泳教学。
六、证书
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统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国家体育行业游泳教练执业唯一官方认可的权威资格证明证书可全国通用,长期有效。
七、费用
培训费9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
八、报名办法及相关说明
1.报名
即日起到6月8日止,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联系人:谷金波 手机:13896661446
2.报到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6月8日(每天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弘毅体育馆119办公室;
(3)联系人:田威 手机:13996991994
樊绿柳 手机:15826425328
3.报名提交材料:
(1)游泳救生员证复印件一份
(2)2寸蓝底无冠登记电子照片1张。
重庆市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8年5月25日